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刘倩) 中国证监会今天向湖南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戴利旗、原董事杨泽忠等以及社会人员曹晖、厉楠发出送达公告,对其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给予警告和处罚。
经中国证监会查实,张家界股份公司在1996至1998年年报中披露了虚假财务信息。另在1998年9月至1999年7月期间,社会人员曹晖、厉楠协助他人买卖“张家界”股票,曾超比例持有该股票且未报告和公告。对以上违反《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中国证监会作出处罚,对该公司原董事长戴利旗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杨泽忠等13名原签字董事处以警告;对曹晖、厉楠分别罚款1万元。
据了解,中国证监会在依法履行告知程序时,上述个人有的拒不签收,有的无法找到。因此,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发出此送达公告。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