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庄是违法的,证监会查处操纵中科创业股票一事非常及时和正确
○郑百文的处置只能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决定,谁损害了股东利益,股东可以起诉谁
北京消息(记者 薛莉)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日前在中金公司举办的一次座谈会上,对成为近期市场焦点的“中科系”现象和“郑百文”重组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关于“中科系”现象,吴敬琏说,做庄就是操纵股价、操纵市场,而这正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也就是说,做庄是违法的。现在有一个奇怪的现象,谁在为哪个股票做庄,甚至可以公开在媒体上随便说,全无一点法律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证监会严肃查处操纵中科创业股票一事是非常及时和正确的。一旦调查清楚,一定要严肃处理。
吴敬琏认为,一段时期广受关注的“郑百文”重组,实际上涉及到三重关系,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二是股东和经理人的关系,三是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关系,对这三重关系要区分开来处理。
他认为,处理债务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认为那样处理对双方都有利,那么就应当那样处理,没有任何人可以干预;如果经理人损害了股东的利益,浪费或者贪污了资产,那就应当追究经理人的责任;如果大股东损害了小股东的利益,小股东也可起诉董事会,诉其没有实现委托责任。
吴敬琏说,不同层面的情况要分别处理,任何部门都不能越权对另一层面的人实施处罚。比如郑百文是不是继续留在市场,这要由债权人和债务人来决定,即使监管部门也不能决定郑百文的去留。如果债权人债务人双方达成协议,郑百文得以继续留在市场,也并不表明在郑百文由兴到衰过程中有过错甚至违法犯罪的人都得以逃脱,小股东还可以起诉经理人和大股东,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吴敬琏还对股票市场普遍过高的市盈率表示忧虑。他表示不赞成有人建议的再继续向股市注入货币的观点,认为那样做最终只会使涨得更高的股价跌得更狠。吴敬琏也坦言要消灭股市泡沫的确是件很困难的事,因为很容易损害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市盈率算式的分母上做文章,即强化上市公司内部改革,增强其盈利能力,使股票市盈率回到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上证网讯)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