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美伦称辞职是因家庭问题 并非是“水土不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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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 09:09 中国青年报 | |||||||||||||
记者 王尧 本报香港9月13日电 今天正式卸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职位的史美伦对本报记者说:“我该做的都做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需要回家去了。”
谈及卸任的理由,她解释,还是因为家庭分居的原因,她主动申请了辞职。“来北京上任时,我答应只干两年,如今干了三年半,是超期服役。我的家在香港,长期分开不是办法,这是实在的原因。” 她否认了因健康原因辞职的说法。史女士说:“去年我因健康问题动过手术,有段时间不在(证监)会里,所以有这种猜测。” 她说:“我也听到过说我(监管理念)水土不服的言论。如果真是‘水土不服’,我不会超期在(证监)会工作那么久。” 今晚,史美伦是走下从上海抵香港的飞机后,从本报记者口中得知国务院关于她的人事决定的。她连说两声太好了,并追问:“是新华社的消息吗?” 史美伦说:“终于证实了。最近一直在被人问,因为纪律要求,不便多说,显得比较尴尬。我只知道国务院会在本周公布消息。” 记者问,最近我国股市一直不好,您如何评论?她说:“我从上任那天时,就对股市不做个人的评论,这是我作为监管者的立场。” 作为首位担任副部级官员的境外人士,史美伦享有由国务院特批的年薪。知情人士说,她在500余万元年薪中,只留了和其他副主席相同的部分,剩下的拿出设立了“史美伦培训基金”,资助证监会官员和中国财经记者学习国际先进的理念。 关于史美伦的下一步走向,香港当地媒体分析,因为健康和年纪的原因,她重回香港证监会的可能性不大。 相关新闻报道: 附:史美伦简历 现年52岁,上海出生,在香港长大,中学毕业后留学美国。 1972年获美国威斯康星麦迪逊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1982年获美国加州圣达嘉娜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983年在美国加州和美国联邦法院工作; 1982-1984年任美国旧金山市Pillsbury、MadisonandSutro律师事务所私人执业律师; 1985-1990年任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律师; 1991年任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助理总监; 1992-1993年负责香港证监会有关H股公司于香港上市事宜; 1993年时任证监会企业融资部高级总监的史美伦,对于怡和事件采取强硬立场,坚守证监原则,最终迫使希冀回避香港证监会监管的怡和集团只得远走新加坡; 1994年任香港证监会执行董事; 1997年时任证监会执行董事的史美伦,领导香港证监会同联交所共同推动打击黑庄,使当时的炒风随之陡然下降; 1998年1月1日起出任香港证监会副主席兼营运总裁; 2001年3月就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相关专题: 相关新闻: 史美伦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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