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钒(00062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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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 09:3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4年4月2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3名,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决议,鉴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决定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监事的提案》变更为《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选举新的一届监事会,并提交2003年股东大会审议。原股东大会议案中第十一项《关于变更监事的提案》变更为《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