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系列集资诈骗案审判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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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 09:41 兰州晨报 | |||||||||
相关链接 ●2003年4月20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徐继兰、徐继峰集资诈骗案,并当庭做出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徐继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徐继峰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对同样虚设股市、虚假融资、诈骗巨额资金的王伟、华伟、刘学峰、郭华集资诈骗案;邓琼、袁华、宋蓓集资诈骗案;严德东、魏丽华集资诈骗案做出一审判决,对上述9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4至15年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5万至50万元罚金。 ●兰州虚设股市、虚假融资的集资诈骗案件共涉及15个公司,10余起案件。 本报记者 郝冬白 廖明 实习生 邵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