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电(记者 张国斌 刘志娟)4月29日,河南省证券业协会召开2002年第一届理事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河南省辖区内各证券营业部的佣金不得低于2.2‰,除《证券服务公约》特别规定外。
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河南省证券业协会佣金实施意见的讨论稿《证券服务公约》。基于河南省辖区内公认的证券营业部最低经营成本,规定了河南省辖区内各营业部(含下属证券交
会议指出,凡制定或执行的佣金率低于2.2‰(不含本数),均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河南省证券业协会有权宣布违反本公约的营业部为缺乏信任、缺乏行业道德、言而无信的营业部。
另外,会议重申了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诚信工作会议精神,并聘请河南省世纪通律师事务所李春彦律师为河南省证券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
此次会议由河南省证券业协会秘书长郭予琦主持,20家理事会成员单位代表及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赵志军等人士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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