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金烨段春华唐健)前中国证监会主席、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周道炯日前在2001中国基金市场国际研讨会上说,鉴于全国人大对于立法有严格的工作程序,《投资基金法》必须通过人大常委会三审通过,10月份到12月份是一审,因此该法案明年3月前肯定无法出台。但他同时表示,《投资基金法》近期无法出台并不影响中外合资、合作基金的建立。
周道炯在回答问题时说,由于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可以出台有关法规,因此《投资基金法》近期内无法出台不会影响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与境外机构合作组建中外合资、合作基金管理公司。周道炯表示,关于如何在《投资基金法》当中对私募基金进行规范,目前还在广泛征求意见。对于投资基金法第五稿与以前几个草案的区别,周道炯认为,《投资基金法》总的立法原则是统一立法。目前的《投资基金法》草案中涵盖了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周道炯还认为,《投资基金法》立法的根本点在于保护基金投资人合法权益,同时要促进投资基金业的规范发展。在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将会对稳定中国的证券市场有很大的好处。而现在的关键问题在于必须依法治市,规范发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对于我国基金业的发展,周道炯认为必须充分认识到深化金融改革和积极健康地发展投资基金业。与此同时,必须抓紧《投资基金法》的立法起草工作,力争这部法律早日出台。此外,高素质的专家队伍是基金业发展的灵魂与核心,必须加强基金行业“企业家”阶层的建设,在经营管理上建立完善的基金组织“三权分立”体制,严格按照基金组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三者组织和职能分离的原则设计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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