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邦) 尽管私募基金已经被国内市场普遍接受,但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副组长曹凤岐日前表示,中国尚不存在真正的“私募基金”。
曹凤岐认为,“私募基金”是指“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登记备案、具有特定募集对象和特定投资领域的基金”。但中国没有1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明确以私募方式设立
的、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冠以“基金”名称的基金,中国还没有一部有关“私募基金”的法规和法律,所有自称“私募基金”的基金都不是按正常法律程序设立的。至于那些“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咨询公司和理财工作室等机构”,曹凤岐认为,也不能认定为私募基金,因为它们只能算是“工商企业”,不是金融机构。
曹凤岐的看法被认为是在玩概念游戏,但正是这种概念游戏,有可能决定私募基金带来操作空间。据此判断,今后私募基金存在3种发展的可能:1、保护私募基金,因为都是正常的,算不上严打对象;2、边打边立,成立真正的私募基金;3、严打违规资金,现有的所谓“私募基金”都在严打范围,因为反正没把它们算作私募基金。《国际金融报》(2001年08月16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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