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希红) 为加强证券投资基金信息网上披露工作,便于投资者及时、完整地获取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加强基金信息网上披露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需向上证所提交基金发行公告、招募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基金契约、基金托管协议、扩募说明书和扩募办法公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基金份额变动公告及其他临时公告。
通知要求,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须将通知发布之前已经披露的上述全部文件的电子文本录入磁盘,于2001年中期报告披露之前交至上证所上市部。上证所将把上述电子文件在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上证所网站上披露的电子文件内容应与书面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并承担内容差错的责任。通知同时要求,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召开持有人大会修改基金契约,应在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过修订案五个工作日内,将修订后的基金契约在上证所网站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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