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打车收燃油附加 市民称不能全让消费者承担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07:11 新京报 | |||||||||
本报讯 (南方都市报 记者 肖小冰 罗斯丁) 本月15日起,广州市民每次打的都要多交1元钱的“燃油附加”了。广州市物价局表示,打的多收1元附加费是应对油价上涨,稳定出租行业的措施之一。当93号汽油零售价格低于3.7元/升时,燃油附加就会取消。 “开征燃油附加不同于调整基价”
据悉,考虑到广州市现行出租汽车里程租价2.60元/公里已是全国最高标准,起租价格7元/2.3公里也属较高标准,物价部门认为,调高里程租价或起步价的办法较难实行。为此,广州市决定从11月15日零时起,在出租汽车运价外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每车次1元。 针对有司机反映难收到钱的问题,物价局表示正在制作中英文对照的明码标价签,将会张贴在车内的显著位置告示,避免司机与乘客发生误会。同时,出租车也将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表示,开征燃油附加不同于调整基价,“打了7块你需要多交1元,但打了50块你也只需要多交1元啊”。 沈志超还强调,征收出租汽车燃油附加属临时措施,今后将视油价变动适时调整或取消,以灵活应对油价涨落,也便于操作。如果93号汽油零售价格(不含清洁剂)低于3.7元/升(2004年与2005年上半年平均价)时,这一临时措施将会取消。 市民称高成本不能一味让消费者承担 昨日,广州市几大出租车企业都表示,支持政府部门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大部分出租车司机也对这个决定表示高兴,“白云集团”的吴司机说:“早就应该开征燃油附加。油价不断上涨,司机的成本增加。这样一来,可以缓解司机的压力。”另一位司机则希望政府做好宣传工作,以免造成司机和乘客之间的争执。不过,亦有一小部分司机担心,开征燃油附加后,会流失一部分乘客。 采访中,大部分市民反对加收燃油附加,一位市民称,油价高起造成的高成本不能一味让消费者来承担,出租车公司可以从其他方面,例如节约开支或者减少利润来缓解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