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无业绩公司拒付薪 女副总上诉讨薪反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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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18:51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10月13日电 (吴问银、左兴东) 一家公司用高薪聘用一名女副总经理上任半年未出业绩,该公司颇为恼怒拒付工资。为了获取近10万元的高薪,这名女副总王某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公司则反诉要求她返还4万元预付资金。近日,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奇的劳动争议案作出判决,判决王某返还该公司近7000元的预付资金。 2004年3月6日,安徽某工程有限公司与王某签订了一份聘用协议,规定个人联系的
同年8月22日,因王某主持工作的合肥办事处无业绩,被该公司撤销。王某于同年12月22日向桐城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王某又于今年4月12日向桐城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支付96000元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24000元;报销业务费等5177.37元;补办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解除劳动关系。这家公司则反诉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判令王某返还预付资金4万元,赔偿损失1285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协议和补充规定的内容来看,实行的是经济效益与工资收入挂钩。王某在聘用期间没有给该公司创造经济效益,要求其按月薪8000元标准支付工资,显失公平。判决王某返还给该公司6921.55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