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管道燃气15日提价 每立方米最高涨1.2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14:29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肖小冰 实习生 冼文欣 通讯员 蓝岚)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从10月15日起,广州市上调区域性管道燃气价格,居民用户每立方米将上涨1.2元,“代天然气”价格则上涨0.77元/立方米,逾3万户居民家庭受影响。 据悉,国威燃气、金冠燃气和广州市煤气公司所经营的区域性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具体标准调整为:居民用户为13.00元/立方米,其他用户为15.00元/立方米;区域性管道
区域性管道燃气是指除广州市油制管道气管网以外由合法经营主体在一定区域内经营的管道燃气。自去年11月1日起,广州首次对区域性管道燃气价格进行定价。目前有国威燃气、金冠燃气和广州市煤气公司经营我市的区域性管道燃气,我市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超过3万户。 市物价局表示,近来CP报价及广州石化挂牌价上涨幅度较大,9月份国威燃气、金冠燃气和广州市煤气公司均向市物价局提出了调价申请。市物价局经过实际测算,CP报价及广州石化挂牌价连续10日的平均价格上浮已超过10%,同意自10月15日起对区域性管道燃气进行调价。 区域性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 用户 调整后 调整前 居民用户 13.00元/m3 11.8元/m3 其他用户 15.00元/m3 13元/m3 区域性管道代天然气销售价格 用户 调整后 调整前 居民用户 6.17元/m 35.40元/m3 其他用户 6.86元/m 36元/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