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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改委规定:卖天价月饼发现就曝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7:42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王娜) 昨天,市发改委在某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和搭售行为的通知》要求,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不得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销售,保证包装标示必须真实合法。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在月饼生产销售期间加强市场巡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天价”月饼及假冒伪劣月饼,过期、霉变月饼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典型案例,不仅要严厉处罚,而且要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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