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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路300米收10元太霸道 律师状告遭败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10:1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30日专电 (记者 李安定) 从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站到第一个出口杨林大道只有300米距离,但是收费却和跑完18公里全程一样,都是10元整。

  近日,北京一位律师以消费者身份,以这一距离收10元明显过高为由,状告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其停止不合理收费。8月底,经北京朝阳法院一审败诉。首都高速道路发展公司称,他们的收费都符合北京市物价局发的标准,是合法的。法院的判决认为是该
消费者行经该道路属于自愿接受首发公司的服务,首发公司的收费行为并无违法。

  其实,即使所谓市物价局的标准,途经机场路的收费也并非只有10元一个标准:从机场路一半行程的北皋出口或进口,就都是收费5元。同一条机场高速路,走半程9公里收费5元,走300米收费10元,明摆着不合理,其辩解实在太霸道。不知是物价局审批时的疏忽,还是首发公司钻了审批的空子,有关单位应该查一查。

  中国是世界上高速路、快速路设卡收费密度最高,收费金额最多的国家。现在一提到高速路高收费,消费者没什么说话的地方,倒是垄断道路资源的企业们在各种研讨会、论坛上大倒苦水。永远是入不敷出,赔本经营,从来没有检讨过自己的经营能力是否低下,如果没有垄断的特权能否过上今天的滋润日子。

  过去,在人们的观念里,官商即国家,官商的规定即王法。现在消费者的权力意识日益觉醒,这种明摆着不合理,明摆着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事,老百姓终于说“不”了,无论主管机关、还是企业,改审核的就审核,该整改的就整改,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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