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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学收费须公示清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07:45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罗德宏) 今年新学期开学,本市中小学将实行“阳光收费”,各校要向社会公示收费详情及投诉电话。记者昨天从市教委获悉,今年本市将继续实行“一费制”并公布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66074686、66074613。发现学校违反“一费制”管理办法,市民可直接投诉。

  据介绍,开学后,本市教育、价格、财政、监察等多部门将对学校收费进行检查,
对违反“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的学校与个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教委、市纠风办、市监察局等七个委办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通知,明确规定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落实“一费制”收费政策,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及配套管理办法,并要求各校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通知禁止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及标准通过公示“合法化”,确保公示内容合法有效。

  另外,自2005年新学年起,各学校不得选用未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地方教材。禁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强行推销、订购、购买保险、课外读物、生活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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