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欧志葵) 日前,香港在对市场进行抽检时再次发现进口的鳗鱼及鳗鱼制品样本含有致癌物质“孔雀石绿”。香港是广东鳗鱼业的第四大出口市场,那么,该事件是否会波及广东鳗鱼业呢?昨日,省工商联鳗鱼业商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商会旗下的135家鳗鱼企业的产品均很安全,今次香港抽检发现的问题鳗鱼产品均不是出自旗下企业,估计是其它散户的产品,因此不会影响旗下企业的出口业务。此外,到目前为止,他们也未收到港方禁止进口的消息。
广东正规鳗鱼企业早已不用“孔雀石绿”
据了解,香港有关部门日前在市面抽验25个进口淡水鱼样本,其中10个证实含有致癌的“孔雀石绿”。
香港是广东鳗鱼业的第四大出口市场,每年从广东出口到香港的鳗鱼产品约有两三千吨。昨日,记者从省工商联鳗鱼业商会获悉,该商会拥有135家鳗鱼养殖、加工和流通企业,他们的产品出口地主要是日本、韩国,近一两年均没有组织鳗鱼产品出口到香港。
该商会秘书长陈沛锋告诉记者,在香港发现含“孔雀石绿”的鳗鱼不是他们商会旗下企业的产品。省鳗鱼业商会从1995年起便已规定不用“孔雀石绿”,商会旗下每家企业均有卫生许可证,有关部门及企业、商会也经常组织抽检,他们的鳗鱼是水产品中最安全的食品之一。
有关人士认为,今次香港发现的问题鳗鱼产品估计是从一些无资质的散户中进口而来的。
内地输港淡水鱼类均须附有证明书
据了解,香港特区政府在发现含“孔雀石绿”鳗鱼产品后并没有禁止从内地进口淡水鱼。21日,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表示,特区政府会要求内地有关部门做好检验工作,内地输港的淡水鱼类均须附有证明书,证明不含有“孔雀石绿”才可进口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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