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油田职工突击离婚 单位通知离婚者上岗优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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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1:03 新京报 | ||||||||||||
单位贴通知,规定离婚后下岗职工可重新上岗 本报讯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前日上午,尽管下着雨,华北油田仍有10多对夫妻早早赶到婚姻登记处,突击办理离婚手续。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尽早拿到离婚证,以便重新获得上岗资格。
刚刚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的王迎(化名)说,她原是华北油田十一处的工人,2000年9月份,经领导反复做工作,她和许多职工买断工龄下岗。今年8月12日,单位贴出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去人事部门填上岗意向登记表。除一些详细规定外,上岗条件还包括,单职工买断工龄的,可以上岗;双职工都买断工龄的,有一方可以上岗;离婚后的下岗职工等同于单职工,可以上岗,但以离婚证为准。 王迎说:“按照通知规定,下岗职工只要有离婚证,就有上岗资格。我丈夫目前在岗。为取得上岗资格,尽管我与结婚10多年的丈夫感情很好,也不得不办了离婚手续。“王迎说,像这种双职工有一方买断工龄下岗的情况不少,为能重新上岗,不得不去办离婚证。另一种办理离婚证的情况是,夫妻当年双双买断工龄下岗。依据目前再就业政策,只能有一方可上岗。为了男女双方都能上岗,也去办离婚手续。 “从12日开始,前来离婚的华油职工突然增多。到15日,多达20对左右,创下这里的最高记录。”当地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史树广说,“我们也觉得里面有问题,但依照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给予办理手续。后来我们得知,这与华北油田管理局新出台的再就业政策有关。这么多人突击离婚,会埋下很多的社会隐患。” 华北石油管理局企业文化科科长殷常青解释说:政策正处于摸底阶段,什么都不能对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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