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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欠债老赖严禁高消费 举报者最高奖5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23:35 人民网

  人民网兰州8月12日电 记者 李战吉、宋亚南 报道:昨日,记者获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该规定严格限制欠债人员乘坐高级轿车及在高档场所消费等行为,如被发现,法院要扣押财产,拍卖抵债。举报欠债人隐瞒或变卖可供执行的财产,对举报人最高奖5万元。

  欠了债 就别想吃请或大摆宴席

  如果欠债老赖在高档酒店吃请或大摆宴席操办个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入住高级宾馆、酒店、度假中心等豪华馆所;乘坐高级轿车;对住所、办公场所进行豪华装修、购置高档办公设备、高档家具、高档电器;出国境旅游或变相出国(境)旅游;在歌舞厅、夜总会、大酒店等娱乐场所进行高消费活动等,人民法院一旦接到举报,将依法对老赖们采取扣押财产、罚款、拘传、拘留等处罚措施。对扣押的财产,经查是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抵偿其债务。

  举报人最高奖5万元

  举报欠债老赖可采用信函、电话、电传等形式,也可以向法院执行机构直接举报。举报人应向法院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名称、工作单位和住所。

  举报欠债人隐瞒或变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举报财产价值不超过5%的比例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但奖励数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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