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正文
 

粤失地农民将纳入社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12:03 南方都市报

  省劳动保障厅答复民革提案透露,正在草拟《广东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本报讯 (记者陈建利 通讯员曾德明)广东失地农民将纳入社保。日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答复了民革广东省委的提案,称该厅正在草拟《广东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待征求各方意见后报省政府批准施行,并将加强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

  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媒体关注焦点,资料显示,广东省目前共有200万失地农民,许多地区仍没有完全建立社保制度,失地农民参保率很低,“村转居”失地农民中劳动力的参保率也只达到9.8%。

  据了解,由于社保无着落,相当数量的失地农民变成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沦为贫农或城市贫民,对社会安定造成不良影响。省国土资源厅调查显示,近年农民因失地上访数量逐年增加,而且重复上访率高,劝返难度大。

  今年两会期间,民革广东省委提出“加强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和监管”的提案,提案认为目前各地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运作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如省内乃至一个地级市内基金的操作办法五花八门,不便于统一管理和监督;各市、县(市)执行办法不统一,不利于跨地区流动人员的转保,不利于城乡一体社会保障制度的实现;尽管资金都由各市、县(市)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但缺乏对资金运营及监督的明确规定。

  对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将加强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答复称,该办法将明确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领取的条件和标准,使用渠道和程序,严格审核手续,规范管理流程;同时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