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餐饮单位卫生规范出台 10月1日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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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11:3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北京8月2日讯 (记者 姬薇) 卫生部今天发布了全国首个《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范》对全国数百万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要求做出了详细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据悉,为规范餐饮业行为,卫生部曾于2000年颁布实施了《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新出台的《规范》对其进行了必要、有益的补充。
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卫生部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范由总则、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加工操作卫生要求、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及附则组成,共6章43条。 《规范》在总结以往餐饮业卫生管理和借鉴国际先进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全方位地对餐饮业的卫生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细化了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技术要求更加具体,起草中注重可操作性和企业自身管理的实用性,方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组织实施和自我检查,也体现了公开透明的监督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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