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采购抬高门槛 首个餐饮配送卫生规范问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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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10:05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顾泳) 昨天,卫生部颁布国内首个《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提出,各餐饮机构日后采购动物原料,必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做好记录便于溯源。《规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范》中明确:各餐饮机构在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凭据,入库前验收、出入库登记,并须保留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
本市有关部门还将颁发《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卫生监管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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