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餐饮单位卫生技术规范出台 10月起施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13:5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日电 中国卫生部今天发布了全国首个餐饮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技术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范》对全国数百万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要求做出了详细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为规范餐饮业行为,卫生部于2000年颁布实施了《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规范》对其进行了必要、有益的补充。
餐饮业是食品和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呈高速发展的态势,对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求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04年全国的餐饮业数量(不含食堂)已达400万家,实现销售额约7500亿元,预计2005年将超过8000亿元。 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居民的饮食习惯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巨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企业规模、卫生条件、管理水平、经营品种、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一些餐饮单位因加工操作不当、食品贮存条件差、餐饮具消毒不合格等原因,导致餐饮单位和集体用餐单位食物中毒事故屡有发生,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 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卫生部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范由总则、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加工操作卫生要求、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及附则组成,共6章43条。 《规范》在总结以往餐饮业卫生管理和借鉴国际先进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全方位地对餐饮业的卫生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细化了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技术要求更加具体,起草中注重可操作性和企业自身管理的实用性,方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组织实施和自我检查,也体现了公开透明的监督原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