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限噪市民不躁 湖南家电噪声限值今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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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 09:34 三湘都市报 | |||||||||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谈金燕 实习生 金欢 于艳凌)记者从湖南省质监局获悉,从8月1日起,国家强制性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将开始实施,首批产品涉及冰箱、空调、洗衣机、微波炉、吸油烟机和电风扇6大类。今后这些家电产品的铭牌或说明书上必须标注噪声值,如果实际噪声值超标,则不能上市销售。 按规定,家电产品噪声值必须标注在产品的铭牌或说明书上,实测值与明示值只允
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国以前从来没有针对家电产品的噪声出台过强制标准。在此次实施的噪声限值标准中,空调噪声按制冷功率大小限值在40-68分贝;微波炉限值68分贝;容积在250升以下的冰箱,噪声限值45-47分贝,250升以上限值48-55分贝;洗衣机的洗涤噪声限定值为62分贝,脱水噪声限定值较高,为72分贝,相当于人高声说话时的音量。 专家称,此类“健康与安全门槛”越来越高,许多小厂家将被淘汰出局,而对于主流厂家和消费者都将是好消息。 家电质检专家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家电产品时,应要求销售商出示其有关标识和检测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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