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李仲虞 张硕
民航总局下发通知从8月1日起恢复征收机票燃油附加费 多家航空公司宣布从昨天开始正式执行———
本报记者报道 “已经买好了票,却让我再去购票点给每张票加20元的燃油费,还
说不交钱就上不了飞机,可燃油费不是8月1日起才开始收取吗?”昨天本报接到读者王女士电话,反映自己在购买国航机票时遇到的奇怪现象。
王女士告诉记者,本月26日她向机票预售点订了一张国航8月2日的飞机票,并于昨天早上9点到招商国旅售票点买到了票。中午12点多,王女士突然接到售票点打来的电话,要求她到出票点为每张票再付20元的燃油附加费。“昨天晚上我听到广播说,燃油附加费从8月1日起实施,但在8月1日前出票都不受影响。”为此王女士感到很奇怪,“我在电话里就问出票点的工作人员,如果我不去加钱会怎样。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不加钱我就上不了飞机。我觉得这个说法不合理,要是售票点没有联系到我,到了8月2日难道真的就不让我上飞机吗?”
下午记者以购票者的身份向招商国旅售票点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昨天开始,国航的机票就已经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大多数航空公司都开始收了。”记者询问:“同一班次飞机,如果27日买票是否就不用交这笔钱呢?”对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如此。
事后记者以订票者的身份询问了国航、东航、民航、海航等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规定28日开始正式执行民航总局《关于国内航段收取燃油附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就是说,如果乘客预订8月份的航班而且出票日期在7月27日之前,则不需要缴纳这笔费用。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旅客如果预订8月1日以前的航班,不论何时出票都不用缴纳燃油附加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