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医师强行操作 被告:纯属意外
本报讯(实习生 哈建伟)“就剪了个毛,怎么就死了呢?”李女士哭着说。今天上午,因认为宠物医院给狗美容而注射麻药,导致小狗死亡,李女士把对方告上法院。今天上午 ,海淀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我们家的‘丑丑’受过惊吓,因此在给它剪毛的时候,和医生商量打麻药。当时医生说以睡眠时间长短来衡量用药的多少,而不是以狗的体重来用药。”李女士说。
被告宠物医院认为,当时已经给小狗称了体重,为10公斤。小狗的死亡纯属自身的意外,和医院没有关系。况且小狗在出现病症以后,医院的大夫进行了积极的抢救,甚至进行了口对口的人工呼吸。
而对于小狗没有做成尸检的原因,被告方称:“她丈夫说好尸体由我们处理,可她却把死狗盗走了,责任不在我们。”
在法庭上,双方言语激烈。截止记者发稿时,双方正在进行质辩。
案情回放
原告李女士诉称,2005年5月14日下午4时,她带着宠物狗“丑丑”去被告北京市新世纪动物诊所为狗做美容。因狗对剪毛强烈排斥,决定对狗实施麻醉后再做美容。
施药后,李女士多次要求医师等狗睡着后再实施美容操作,但医师仍在狗尚处于兴奋状态下时强行操作。在操作过程中,狗一直反应强烈,挣扎不久后死亡。
李女士现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因小狗死亡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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