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实施城市轨道管理办法 带宠物将被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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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08:22 新闻晨报 | |||||||||
□记者 钟晖 实习生 左爱思 窦蓉艳 晨报讯 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8月1日将正式实施,“办法”规定,“车站配备急救箱,工作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乘客不能携带猫、狗等宠物乘坐轨道交通,否则将被罚款等。专家表示,一旦发生严重干扰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行为,管理部门“下重手”处罚将有章可循。
上海轨道交通管理部门昨天表示,上海目前正在执行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较适应上海轨道交通的具体运营特点,建设部的“办法”则从总体上对城市轨道交通的管理进行了把握。 记者昨天仔细比对建设部“办法”和上海“条例”后发现,两者在部分条款的处罚尺度上有所不同,今后究竟应该执行哪一个标准?上海的“条例”是否要作修正?上海轨道交通管理处发言人昨天表示,上海的“条例”是经市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比较适合上海本地的运营特点,有关方面正在对建设部的“办法”和上海的“条例”进行细致的比较研究。在上海的“条例”未修正以前,“条例”所规定的内容目前仍将继续执行。建设部“办法”在上海究竟如何实施,还要由市交通局法规处和市人大进行研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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