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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进行疫苗大检查 北京尚未发现问题疫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 11:29 新京报

  卫生部门进行疫苗大检查,严防不良事件发生

  本报讯 (记者 魏铭言) 昨天,北京市药监局和北京市卫生局同时表示,安徽甲肝疫苗事件发生后,两局联合疾控中心,正对本市流通使用的所有疫苗进行检查。尚未发现不合格疫苗。

  卫生局副局长梁万年说,按照今年6月1日实施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甲肝疫苗属于二类疫苗,也就是群众自愿自费接种。过去北京有一些老百姓自愿自费接种甲肝疫苗,从总体效果来说,对控制甲型肝炎的流行和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安徽甲肝疫苗事件发生后,北京立即采取措施,卫生局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区县卫生局、各级各类预防机构和医疗机构以及接种门诊,严格按照国务院对疫苗流通与接种的条例执行。同时,药监局会同卫生局、疾控中心对北京市流通使用的疫苗进行检查,防止出现接种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发生。

  6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紧急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暂停销售和使用浙江普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041107、050107、050104、050201、050301、050305等6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其中041107批次已过期失效)。

  药监局新闻发言人方来英副局长表示,到目前为止,药监部门还没有发现北京地区有使用过浙江普康公司生产的甲肝疫苗的记录,也尚未发现不合格的外地进京疫苗。北京本地的疫苗生产企业多年来经过检验遵循严格的生产标准,疫苗质量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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