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水污染防治应列入政绩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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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 10:29 人民网-市场报 | ||||||||
黑龙江省人大最近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省域水资源保护状况进行了调查。代表们发现,黑龙江省主要河流普遍存在比较严重的有机污染,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工业生产和生活废水等,这与政府的决策和管理不当有直接关系。因此,人大代表们向省委、省政府建议,有必要把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一直是一个重要话题。过去,许多地方的决策者,更多地把关
在这种氛围下,一些急功近利的决策者不惜竭泽而渔,片面追求眼前效益,不惜投入巨额施政成本,为个人换来表面的风光。比如,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增加财政收入,无限度地放宽政策,对招引来的企业放任自流,结果造成对水资源的污染和破坏性利用,这样的损失是再多的“增长点”都无法弥补的。 并且,就政绩考核标准而言,增加水资源保护的内容才能更好地体现其科学性,也更能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范迎春 孙英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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