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玲未成宝洁案被告 肌肤年轻12岁广告语无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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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 07:11 北京青年报 | |||||||||
北京青年报: 范海涛 本报讯昨天,SK-Ⅱ腐蚀案原告委托代理人唐伟向记者证实,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已驳回原告追加刘嘉玲为宝洁公司SK-Ⅱ问题产品涉嫌欺诈案被告的申请。而因为追加宝洁公司为被告,原定于4月1日的开庭时间将延迟到4月17日之后。唐伟告诉记者,法院没有受理追加刘嘉玲为被告,虽然没有合适的法律依据,但是他本希望法院能够受理,成为将来明星
“目前这个阶段,我们正在准备充足的证据并等待开庭,我想庭审辩论肯定相当精彩。我在开庭前半个小时,将把所有的证据以及给原告的问题提供给媒体。”唐伟透露。他还告诉记者,开庭后,他要求申请将宝洁涉案产品中的志愿者女性出庭,当庭用事实证明是否使用该产品后肌肤年轻12岁。另外,唐伟还表示,他在调查中有一个疑问,就是发现SK-Ⅱ涉案产品以及广告语出台的时间有误差,有可能是产品还未面世,广告语就开始使用了。 昨天,宝洁SK-Ⅱ品牌经理冯佳路告诉记者,前两天有关媒体指出,“SK-Ⅱ专业网站上打7折”、“宝洁公司想利用降价保住市场”都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因为宝洁公司并未通过网络销售SKⅡ产品。在中国,SK-Ⅱ只通过全国78家指定授权专柜进行销售。冯佳路表示,至于是否能让SK-Ⅱ涉案产品中的志愿者出庭,那需要法庭来决定。目前为止,宝洁在南昌的人员已经协助南昌市工商局调查完毕,在近一两天将会有相应的结论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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