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结果显示美白祛斑化妆品汞超标最高7万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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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18:09 北京晚报 | |||||||||
施莹 肖扬 本报浙江专讯 昨天“三八”妇女节前夕,浙江省质监局对部分美容院使用的美白祛斑化妆品进行突击检查,结果发现该类产品多数汞超标,最严重的超标7万多倍。这一查竟查出了“心惊肉跳”。
近年来,浙江有关美容产品的质量投诉呈上升趋势,今年1至2月,浙江省质监系统接到化妆品投诉153起,其中以美白祛斑类产品居多。 《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规定,化妆品中汞含量不得超过1mg/kg,眼部化妆品不得超过70mg/kg。昨天,浙江省的质监部门抽检了10种祛斑产品,有9种产品因汞超标被判不合格,其中在杭州汽车东站一家化妆品销售店销售的一种不知名的祛斑产品汞含量超标7万多倍。另外,杭州樱资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售的美白祛斑产品,因数量大、汞含量严重超标,被质监局紧急“通缉”。据悉,樱资堂是浙江省知名度较高的美容连锁机构,在杭州就有33家分店。 昨天,在杭州樱资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发现的、标称为“南京禹娲生物保健品厂”生产的“特效祛斑霜”,被测出汞含量超标近4万倍。为此,浙江省质监局已向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发出紧急协查函,请求组织力量对生产厂商进行检查。 记者了解到,此次被浙江省质监部门曝光的美容机构还包括:杭州迪格蕾诗美容有限公司、杭州珈雅院美容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合妍美容院等。目前,质监部门已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并将展开了对产品源头的追查。 浙江省方圆检测轻工检测中心主任范红伟称,在美白、祛斑产品中大剂量添加汞,虽然短期内“美容”效果好,但长期使用会致面部色素沉淀,并损伤神经、消化、内分泌、泌尿系统,引起慢性汞中毒,患者可出现精神异常,还能通过母体传染胎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