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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强制物业公司撤离 律师认为有示范作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9:00 法制网

  资深房地产律师认为此举具有示范作用

  本网北京1月17日讯 记者李郁 今天下午1时,十几辆印有“法院”字样的车辆开进北京市东边的美然动力街区小区,几十名法官和法警监督小区新老物业工作交接。小区里许多戴“治安员”红袖箍的老年人在走动,大门口挂着红色横幅:“欢迎法院强制执行物业撤离”。

  这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首次强制物业公司撤离,据悉也是北京市法院系统首次进行这样的强制执行。

  美然动力街区是2002年前后建成的居民小区,共有居民1780户,小区的

物业管理一直由
开发商
的子公司美晟物业公司负责。自2003年下半年,小区业主就开始对物业的服务不满。2004年8月,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决定不再延长与美晟物业的合同,但美晟一直不愿撤离。2005年3月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6月立案。官司进行了大半年,一审、二审中业主委员会均胜诉。但在此期间,小区的管理混乱,安全保卫、道路清洁等方面屡出问题,自行车、摩托、小轿车时有丢失,住户被盗、业主被打,小区还常停电、停水、停暖。媒体对此多次报道。二审宣判后一个多月,美晟物业仍拒绝撤离,业主委员会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交接工作繁杂,这次执行预计需要六七个小时。执行法官表示,交接完毕,美晟必须即行撤离。

  北京市资深

房地产律师秦兵得知此事后很兴奋。他认为,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几乎成了当前的重要社会问题,而业主往往处于下风地位,朝阳区法院此举对法院今后解决此类问题具有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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