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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买来假翡翠手镯 家乐福被指售假索赔6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9:4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邹桂) 花6000元买来的翡翠手镯竟被鉴定为处理品,王女士为此将家乐福诉至法院,要求其兑现“假一罚十”的承诺。此案昨天在丰台法院开庭后,家乐福的代理人迟迟没有出现,法院缺席审理了此案。

  王女士称,今年3月17日,她在家乐福马连道分店的珠宝专柜看中了一只标价为36800元的翡翠手镯。一番讨价还价后,她以600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只手镯。在购物小票上,不仅
有“假一罚十”的承诺,还有家乐福的盖章。手镯买回来后,王女士发现有些掉色,为确定真伪,王女士将手镯拿到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结果被告知该手镯并非标称的A级,而是处理品。为此,王女士要求返还6000元的货款,并要求家乐福履行“假一罚十”的承诺,赔偿6万元。

  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没有出庭参加诉讼,他们递交的答辩书上称,王女士是从与家乐福签订了租赁合同的北京金玉工艺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福地通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购买的。金玉工艺品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应对自己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家乐福与王女士不存在商品买卖关系。此案昨天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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