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做气源适配性检验的燃气器具存在安全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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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21:2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 (记者 雷敏) 中国消费者协会27日发布的消费警示显示,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燃气器具中许多未做气源适配性检验,存在安全隐患。据中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因为我国各地区的燃气种类和气源标准并不相同,所以生产厂家销往各地的燃气器具内部结构也有所差异,如果混用极易发生爆燃和一氧化碳中毒,并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气源适配性检验,即指检验燃气器具的内部结构是否适合当地供应燃气的种类和气源标准。
据了解,目前许多燃气器具生产和销售企业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行气源适配性检验,销售时没有检验报告、共用检验报告和使用过期检验报告的情况相当严重。据北京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测算,北京目前在用的和销售的燃气热水器有八成多未做气源适配性检验,存在安全隐患。 中消协建议消费者,一定要在当地购买燃气器具,要检查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使用气源的类型等,同时要注意看是否有经当地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燃气器具检验机构出具的气源适配性检验合格报告,销售者不提供气源适配性检验合格报告的产品尽量不要购买。(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