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正文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须强制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10:15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国家标准委对该标准实施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企业2005年10月1日起所生产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对于2005年10月1日之前企业生产且标签符合GB7718-1994、GB13432-1992标准要求,在保质期限内的预包装食品可以继续销售。

  二、针对部分企业标签库存量较大,10月1日之前无法用完的情况,为减少企业损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企业申请延期使用符合GB7718-1994、GB13432-1992的预包装食品标签进行核准,并根据企业库存标签数量和生产能力,同意部分企业库存食品标签可以延期使用,并确定了延期使用期限,但延期使用最终期限不得超过2006年6月1日。(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