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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管 仅允许榨取食用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09:35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近一时期,部分经销商为推销罂粟籽及用罂粟籽生产的罂粟籽珍、罂粟籽酱等调味品,错误宣传罂粟籽的保健和治疗疾病作用,严重误导了消费者,群众反映强烈。通知要求,罂粟籽仅允许用于榨取食用油,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用于加工其他调味品。各有关部门要严
格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罂粟籽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市场流通的罂粟籽及其调味品依法予以收缴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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