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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7天房 修了两次热水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10:43 珠江晚报

  “搬进出租屋才一个星期,就修了两次热水器,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要求房东配电器了。”近日,刚刚搬进拱北桂花南路一套单身公寓的小文(化名)很是无奈。记者采访发现,类似小文这样的遭遇,在珠海并不少见。为提高房子的“身价”,房东从旧货市场等地购进废旧家电以显示“家电齐全”。有关人士提醒,租房时警惕旧家电“超龄服役”。

  租户:“图的是方便”

  小文说,自己没什么经济基础,而买热水器、电磁炉等最基本的家电,至少要花两千块以上。另外,毕竟是租的房子,有家电的话搬家就太麻烦了。于是她找了一套月租800元、家电齐全的单身公寓。搬进去以后,小文才体会到其中的烦恼:电视机多个频道是模糊的;电冰箱天天要除霜;空调的噪音太大了;更郁闷的是热水器用了一两分钟后,热水竟变成了冷水!跟房东投诉,却因合同里签的是“屋里损坏的家电由乙方(租客)负责赔偿”而必须自己修理。修热水器的师傅告诉她:这台热水器至少已经用了八九年了。记者采访发现,类似小文这样的遭遇,在珠海相当常见,一些价位比较低廉的出租屋更是屡见不鲜。

  房东:“为的是好租”

  李先生在新香洲有5套房,刚开始没买家电,尽管价钱不高,还是很难租出去。后来,他把家里淘汰的家电搬进出租屋,马上变得抢手。于是他干脆到旧货市场“淘”回了一批家电:两三百元的电视机,一两百元的

热水器,四百元的
冰箱
……把价钱提高了200元以后,居然立即租出去了。

  记者走访了多家中介公司发现,在出租房子时,家电齐全是一个很重要的“砝码”。有家电的房子比没家电的房子抢手得多。在香洲一些小区,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如果没家电每月700元都很难租出去,但如果家电齐全,即使900元也很快被抢租了。而租户对家电的质量,大多没作任何要求。

  警惕废旧家电“超龄服役”

  很多租房合同写有“家电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一旦这些家电被“用”坏了,租房者必须负责赔偿。对此,消委会提醒租房者,不要被满屋的家电迷了眼,不仅要看家电是否齐全,更重要的是要看家电是否超龄等。

  一般来说,家电产品使用超过10年就已达到“退休年龄”。据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废旧家用电器虽然经过简单的维修、拼装后仍能使用,但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不仅耗电大,噪声高,更严重的是许多废旧电器中所含的金属器件和一些化学物质,由于时间一长就会老化、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另外,废旧电视机的显像管老化后,极易引起爆炸,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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