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部分校服致癌染料超标 质监部门令企业收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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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07:42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 作为中小学生“第二皮肤”的校服中,被检出致癌染料严重超标。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一家生产企业收回已发至学校的“问题校服”。 临近开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全市10家校服生产企业生产的21种校服产品进行了突击抽查。经检测发现,上海兰铃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藏青色夹花马甲(生产日期2005年8月)中的可分解芳香胺含量达到139.3毫克/千克,相当于国家标准限值20毫克/千克的
专家解释,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禁用偶氮染料”,经还原会释放出20多种致癌芳香胺类。由于不溶水,且无法从纺织品的外观分辨,只有通过技术检验才能发现,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更加具有“隐蔽杀伤力”,其危害性大于甲醛。如果长期穿着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衣物,会导致头疼、恶心、失眠、呕吐、咳嗽,甚至膀胱癌、输尿管癌、肾癌等恶性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