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8月30日电 (王志、王云鹏) 作为发家致富的一条出路,不少农民选择种植经济效益较高的特种作物。但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根据最近接到的投诉专门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民谨防特种种植的四大陷阱,否则一旦投下大本钱很可能血本无归。
找人当“托”,虚假宣传。一些特种种植公司为推广种植品种,有时会找名人“作秀”,夸大宣传种植植物的好处。为骗取农民的信任,他们往往刊登有名有姓、有地址的成
功致富事例,并附上感谢信,以吸引农民引种,但其实大多查无此人。
“甜枣”引路,诱人上钩。为吸引农民种植,一些公司往往故意培养几户农民,其最初种植出来的产品,公司都会按合同回收,从而成为公司的活广告。但随着种植户越来越多,公司便开始“倒种”,将收购回来的产品再以高价卖给后面的种植者,赚取中间的差价,而后期投资者种出来的产品,公司则拖着不收购。
合同有“鬼”,虚晃一枪。为骗取农民的信任,公司与种植户签订回收合同时,规定“种植户种出的产品,只能卖给公司,否则将依法追究种植户的责任”,从而让种植户深信公司会收购他们的产品。同时,很多公司会对回收产品的质量提出很多明确要求,但实际上能够达到合同要求的产品很少,而合同中却宣称“基本上都能达到合同要求”。有的公司甚至提供的明明是多年生植物,却只与种植户签订一年的合同,一年之后就不再续签,使种植户有苦难言。
详细说明,规避责任。为让农民放心种植,有的公司在售种时会给种植户提供一份详细的种植说明,并展示植物生长各个时期的样品,一再宣称植物易种、易活、好管理,只要按说明种植肯定会高产。但一旦农民引种后,要么种子不发芽,要么种出的植物不合要求。当种植户找公司理论,公司会以种植户不按说明管理,或提出肥料不足、阳光不充足、水分不够、土地不符合要求等借口,以逃避责任。
为防止落入特种种植陷阱,专家提醒广大农民,在选择种植品种前,应考虑植物是否适合当地种植,并请专家把关。同时,应事先了解种植公司的信誉,最好亲自到加工地点查看,看证照是否齐全等。特别提醒广大农民,不要偏信种植公司的宣传,以防止被骗子公司欺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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