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曝光台 > 孔雀石绿毒鱼拉响食品安全警报 > 正文
 

香港狙击孔雀石绿 内地输港淡水鱼须有证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20:46 新华网

  新华网香港8月22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22日表示,应特区政府要求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深圳检验检疫局对所有供港食用水产实施紧急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确保供港水产的安全卫生。从21日起,内地输港的淡水鱼类均须附有证明书,证明不含有“孔雀石绿”才可进口香港。

  据介绍,根据紧急检验检疫监管措施,深圳检验检疫局强化供港水产品养殖场注册
登记制度,确保经深圳口岸出境的所有供港食用水生动物(捕捞除外),均来自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的养殖场。同时,供港食用水产每批必须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抽样检测,确保不含“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检测合格后方能获得检验检疫单证,包括《动物卫生证书》、《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

  香特区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22日与渔业界会面,商讨落实有关安排的细节,并强调香港将继续加强抽验鱼类产品。

  周一岳22日早在出席电台节目后表示,在活鳗鱼及鳗鱼制品中“孔雀石绿”的浓度相当高,但其他活淡水鱼的浓度则较低,稍后将公布这些数据。(完)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