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宁娜为何敢一再愚弄消费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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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8:18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8月22日电 (卜云彤、吉羽) 先是制造“早产”月饼,后又发布虚假广告声称月饼“质量全部合格”,海南知名品牌“佳宁娜”月饼一再欺骗消费者,成为当地人街谈巷议的一个话题。 今年8月11日,海南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小组发现,包装线上刚刚包好的佳宁娜月饼标注的生产日期竟然是8月28日的。进一步调查发现,佳宁娜月饼“早产”的共有近70
本来在生产日期问题上已经欺骗了消费者,孰料8月16日,佳宁娜公司又在多家报纸上发布致歉信,声称“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2005年8月11日委托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报告显示,佳宁娜月饼系列产品经检验质量全部合格。”对此,省质检所副所长黄艳说,佳宁娜所谓的“质量全部合格”字眼不妥,这是佳宁娜的企业行为,并非质检所授权发布。佳宁娜另行委托检验的月饼仍在检验之中,结论尚未出来。省质监总队总队长周建新也称,从未授权佳宁娜发布如此“温馨提示”。 佳宁娜为何敢如此肆无忌惮地愚弄消费者?业内专家指出,关键在于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依然失之于宽。 8月15日上午,仅被封存4天的佳宁娜万盒“早产”月饼就被质监部门“解封”。省质监总队总队长周建新的解释是,解封不等于放行,省质监总队也没说过更改日期后允许销售。然而,8月18日下午,记者看到位于海口市国商大厦的佳宁娜销售点,仍在销售10项强制性指标中只有4项合格的月饼。 对于佳宁娜的虚假广告,有关部门并非不知情,但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表示,没有及时出来向公众澄清。消费者则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来源,对企业发布的广告难辨真假。 近年来不断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显示,目前政府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在制度设计和实际运作上还不够完善、成熟,相关方面的监督、制衡机制在一些地区并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一些检验单位的独立性、公正性、诚信度还不够高,有的检验单位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对该检的不检,有一些则是“交钱”就“合格”。 月饼是生产周期短的暴利产品,许多商家年年竞出奇招,把主要精力用在拼花样上,质量问题往往被抛在一边。中秋佳节将至,有关部门应当打起精神,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加强月饼及其他食品的质量监督,督促违规企业及时整改,对违法者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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