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监局提醒四类广告都是假的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 18:1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贾中山)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处长吴清纯昨天做客首都之窗网站时提醒市民,虚假广告有4个特征,可以轻松认别。 一是治疗肿瘤、艾滋病、性功能障碍等症状的药品广告,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广告;二是借用患者、医生、政府机关、学术机构名义证明药品效果的广告;二是宣传疗效,在广告中出现不科学的、绝对化的语言的广告;四是没有批准文号、厂家标识、地址
下周四下午,“政风行风热线”邀请市环保局与市民在线交流。市民可提前登录首都之窗“政风行风热线”或发邮件至wangyuanyuan@bjmail.gov.cn留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