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棣军)医院向无经营疫苗资格的企业购买疫苗、医疗机构不按规定对疫苗冷冻储运、不建立对过期疫苗的销毁制度……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过近20天的专项检查,公布了7月4日-7月21日对全市疫苗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目前,全市没有发现此前报道的问题疫苗,但暴露出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一些隐患。
目前深圳共有疫苗生产、购入分发和接种单位267家,其中生产企业2家,负责购入和分发疫苗的市、区疾控中心7家,授权承担疫苗接种的单位258家。在专项检查中,该局对疫苗生产企业和市、区级的疾病控制中心实行100%覆盖率的检查,共检查单位40家,现场抽查疫苗350余种次。从现场检查情况看,深圳疫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基本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质量,并在运送途中冷藏储存。绝大多数药品批发企业没有出现超范围经营疫苗的情况。市和大多数区疾控中心所分发的疫苗都统一从省疾控中心购进,并对辖区内的接种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
不过检查中也发现,有些药品经营企业有存在超范围经营疫苗的行为。市食药监局介绍,个别企业今年5、6月份分三次购进重组乙肝疫苗6盒销售给诊所等单位。个别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接种单位在接受和购进疫苗时,也出现了不按规定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公章的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个别区疾控中心甚至没建立疫苗的购进、分发和供应记录。另外,一些医院还存在购进疫苗途径不合法的问题。
对此,市食药监局已经对上述单位进行了查处。该局表示将不定期再次进行检查,确保各生产、经营、运输单位严格按国家规定生产、存放、运输、使用疫苗,保证市使用安全有效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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