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洁:警告只针对未做安检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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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 10:04 南方都市报 | ||||||||
几大化妆品品牌遭FDA警告,部分调查产品含致癌物质 正处于“SK-II风波”浪尖的宝洁再遭美国FDA“警告”。针对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警告宝洁等化妆品巨头必须注明产品未经安全鉴定的要求,昨日,宝洁(中国)总部给本报发来声明称,该通知是对全行业的一次法规重申,并未有警告之意。而宝洁在美国销售的全部产品均通过了安全评估,故无须在包装上标有警示标识。
多个知名品牌被警告 据《泰晤士报》消息,FDA已向美国境内的化妆品生产商发出通知,要求这些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注明“警告——该产品未经安全鉴定”字样,否则将受到查处。这些收到通知的企业包括一些大品牌如欧莱雅、联合利华、宝洁等。 据称,FDA下发这一通知,主要是迫于独立研究机构“环保工作小组”的调查事实。这家机构针对美国境内7500种个人护理产品的调查显示,其中所含99%的原料成分未经公共部门安全检测。调查产品中不乏伊丽莎白·雅顿、欧莱雅、多芬、美宝莲、妮维雅等知名品牌,其中30%的产品含有致癌物质,70%的产品含有对人体有害物质。 宝洁称产品均通过安检 对于被称为“火上浇油”的来自美国FDA的“警告”通知,宝洁给本报发来传真称,美国化妆品、盥洗用品和香料协会(CTFA)在3月22日就此已发表澄清声明。 宝洁(中国)SK-II公关经理冯佳路解释说,此前在美国,FDA并不强制要求化妆品在上市前进行成分检测。而在英国等欧洲国家,法律要求化妆品必须经过安全检测。故此,该美国FDA的通知主要针对含有未经安全检测成分的化妆品。冯佳路称,宝洁公司在美国销售的全部产品,包括SK-II在内,都通过了安全评估,因此无须在包装上加上相关警示标识。 本报记者 金杜 实习生 罗联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