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卡勿超两张避免上失信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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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11:30 光明网-光明日报 | |||||||||
本报北京电 (记者 张庆) “为了避免出现信用不良记录,每个人最好不要超过2张信用卡,否则很有可能上银行失信名单。”出席日前在北京召开的“首届中国信用管理社团建设研讨会”的信用专家提醒人们。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凤梧认为,中国的信用管理行业已经建立,标志有三:一是全国已经有2万余家企业设立了信用管理机构,并在进行信用交易;二是信用服务企业
在现阶段,由于企业、个人信用档案的记录、传播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还缺乏信息的完整、连续与对称,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期,一些有失信用的行为还不时发生,人们有必要提高信用风险意识。一些专家指出,近来有的银行促销发行信用卡,着力宣传“免首年年费”,这不等于永远免费,有些持卡人不了解银行“不交年费视同欠费并加收滞纳金”的条款,自认为不使用信用卡就没有年费,于是出现了一些持卡人无意欠费,并因多年未补缴欠费而上了失信名单的情况。专家提醒,为了避免出现信用不良记录,每个人最好不要超过2张信用卡,这样既能节省个人的年费支出,也能节约社会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