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家住14层的赵老太在凌晨突发心脏病,却遇夜间关闭的电梯迟迟不开不能下楼。此外,120医生虽已赶到楼下却没有上楼救治,最终赵老太因延误抢救死亡。近日,赵老太的儿女将北京铭月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急救中心一同告上丰台法院,索赔13万余元。
赵老太的儿子马先生诉称,今年1月27日零点30分左右,患有心脏病的母亲在丰台区
东木樨园6号楼14层的家中呼吸困难,他立刻拨打120叫急救车。因夜间电梯关闭,他赶紧到楼下找物业请求开电梯,然而,维修组的人答复拿钥匙的人不在。之后,救护车赶到,他再次找物业要求开电梯时,物业人员才电话通知拿钥匙的电梯班长,但此时他已回家。马先生说,在这期间,他请求两位女医生步行上楼救人,但被拒绝。待电梯打开医生上楼时,赵老太已经去世。
马先生说,赵老太此前曾几次在白天发病,但经及时抢救都脱离了危险。他认为,这次是因物业公司及医生有过错,导致老人错过了抢救时间。
铭月豪物业公司辩称,事发时,马先生到维修组要求开电梯时,维修人员立即联系了领导,并给电梯司机打电话,其间,急救车已经赶到。物业认为自己已积极配合家属,没有任何过错,不同意赔偿。
北京急救中心则称,事发当日,他们在接到患者家属电话后立即派急救车去了现场,并提前告知家属联系电梯,但电梯没开。而医生之所以不上楼是因为,物业对医生说几分钟就可以开电梯,同时,医生要带71斤重的医疗器械上楼进行抢救时被家属制止。急救中心认为,他们在履行救助义务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编辑:谭捷)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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