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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顾客被盗财物20万 麦当劳西安被罚款万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 21:19 三秦都市报

  据警方统计,仅去年一年“麦当劳”开元店顾客被盗财物就达20万元,警方对其作出数次整改通知,但仍旧没有引起该店重视。日前,公安碑林分局对该店处罚一万元,这在碑林区尚属首例。

  去年一年顾客被盗财物20万

  去年12月12日,家住西安市北郊的高先生和朋友到“麦当劳”开元店一楼就餐时,他装在上衣口袋里的一部价值4000元的手机被盗。当柏树林派出所民警赶来要求提取监控录像资料时,该店负责人称录像系统坏了。

  西安市民邓女士去年12月31日晚和朋友到“麦当劳”开元店二楼就餐时,装有800元现金等物的红色挎包丢失。事发后,该店经理让他们自己在店内寻找。当民警要求提取监控录像资料时,该店经理称监控录像的显示器坏了。

  据柏树林派出所统计,仅2004年,在“麦当劳”开元店发生的扒窃和拎包案件多达72起,顾客报案损失达16万元;而在公安机关多次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的2005年,该店共发生各类案件87起,其中扒窃、拎包案72起,顾客报案损失20万元。

  案件频发原因 安全防范不够

  据警方介绍,案件频发的原因是该店对安全防范工作重视不够,营业厅内不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配发的安全员袖标无人配戴,有监控设施,但无专职工作人员操作,观察、监控布局留有盲区。2004年12月公安碑林分局给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要求整改,并于2005年1月31日被公安碑林分局给予行政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但仍没有引起该单位对内部营业场所安全的重视。整改措施不能落实,没有整改效果,以致发案率居高不下。

  “麦当劳”开元店被罚一万元

  2月23日,公安碑林分局对“麦当劳”开元店以违反《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为由,对其行政罚款一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据公安碑林分局法制科朱科长介绍说,《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是去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的,在碑林区对案件频发、保卫不力的单位依据该条例进行处罚,“麦当劳”开元店是第一例,而以前公安机关对此类情况经常因为无法可依而难以处置。

  当日下午,记者随柏树林派出所副所长秦川等民警来到该店,发现该店仍未按照公安机关的整改意见设立专门的保安人员,监控室没有专人看守。该店值班经理称已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同时通过广播提醒顾客注意防范,监控设备缺陷将继续向上级部门申请改造。

  记者随即采访了几名正在用餐的消费者,对于顾客在麦当劳丢包一事,消费者看法不一。部分消费者认为,在麦当劳被偷司空见惯不足为奇,多数的消费者则认为,既然在这里消费,这里就应当对顾客人身和财产安全负一定的责任。一位姓孙的就餐女士说,她经常来麦当劳,她早就发现这么知名的连锁快餐店里,居然没有一名保安,“我不知道是不是顾客的防备心都很强,不需要配保安,还是他们的监控使得小偷没有机会得手呢?”孙女士说。

  不过,在麦当劳店内,的确是有一名播音员,不停地用话筒提示着顾客应该注意身边的贵重物品。

  所幸的是,经过多方工作,在种种原因下,如今“麦当劳”开元店终于对顾客财物安全做出足够重视。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整改,在3月30日柏树林派出所召集东大街50余家商户召开的“平安东大街”治安防范工作交流会上,“麦当劳”开元店相关负责人当众汇报了整改情况,称他们在民警的帮助下,经过一段时间整改,取得了好的成绩,包括在醒目位置安装警示牌,服务人员进行防盗播音,友情提示,监控设施专人负责,设置了治安巡逻员等。

  所长周新琦说,“麦当劳”开元店通过整改,效果确实不错,对顾客财产极为重视,也让广大顾客消费放心。以前很多商户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商户只需要搞好经营,安全是公安一家的事情,这种认识是错误的,通过处罚能够让商户重视顾客财产安全。

  市民建议:“麦当劳”设存包处

  据了解,像麦当劳、肯德基这种敞开式经营的大众化餐厅,由于无法限制人员进出,餐厅方面一般对顾客随身携带的物品不负看管责任。这种外来的“开放文化”是否在本土能够适应?市民张女士认为,类似这样的快餐店应该有一些“开放文化”的感觉,如果属于开放文化,店方又为什么要为个人的安全负责呢?

  当然还有不同的声音,市民赵先生认为,不管怎么样,既然进了你的店,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就多多少少和店方有关联,消费者应负责任,店方应承担责任。在“麦当劳”店内,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都有不少建议,像这样来自大众化,来去自由敞开式经营的餐厅,能否像大型超市一样,专门设立一个存包处,哪怕是像一些超市自动投币、收取一点费用,相信顾客也是乐意的,这样,也就会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财物丢失商家有无责任?

  一名黄姓的律师认为,顾客从一进到商场那一刻起,事实上就与商场产生了一定的合同关系,作为商场,理所当然地要尽到看管之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合同法》里也有相关的规定,卖场应当保证消费者在卖场里的人身财产安全。

  从法理上说,如果消费者在消费场所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相关单位应负一定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首先被要求举证经营场所存在责任,而经营场所往往以诸如“丢包事件属公安刑事问题”的说辞来推卸责任。如此这般使得消费者举证十分困难,以致这类消费安全成为一个法律“盲区”。

  按《消法》,“麦当劳”应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但在操作上有难度。

  从法律上说,“麦当劳”开元店也许不存在责任,但这仅仅是服务业的底线。优秀的餐饮服务企业不应该仅满足于这个底线,而应该提供更高端的安全服务,在优质服务和消费安全上给消费者双重保障。消费者在用餐时应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可以将物品随身携带或交由柜台保管,以免发生意外引起纠纷。

  单位安保不力将加大处罚

  昨日下午,公安碑林分局召集东大街50余家商户相关负责人进行“平安东大街”治安防范工作交流会,副所长秦川介绍说,自“平安东大街”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东大街的治安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绺窃等多发性侵财案件还在东大街一些单位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对安全防范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给群众造成损失,影响了“平安东大街”的建设,必须引起各商户的高度重视。

  柏树林派出所通报了2006年1月到3月份东大街沿街商户店内发案情况:红树林网吧10起,美特斯邦威专卖店8起,东大街米旗蛋糕店7起,麦当劳开元店7起,华侨商店6起,汉宫网吧、阿依莲服装店、班尼路华侨店、百丽鞋店均为5起,大台北鞋城4起,真维斯服装店、方汇“肯德基”、东东包店各为3起,康威专卖店、班博专卖店均为2起,以上案件均发生在店内,全部为绺窃和盗窃案件,受害者多为女性。

  警方称,通过案情通报,希望各家商户能了解真实情况,加强安全防范,坚持一店一员、一店多员的治安员制度,300平米以上单位尽快安装监控录像系统,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把发案率努力降到最低。在2006年里,柏树林派出所同各家商户签订了治安消防责任书,加强了东大街的民警力量,重新组成4名民警的反扒队,在案板街口设置报警点,坚持在东大街开展巡逻,并已完成“平安东大街”软件管理系统开发,已投入使用,东大街各单位的概况和发案情况每月均录入,进行统计。从3月15日到6月15日,公安碑林分局正在开展治安防范专项行动,柏树林派出所将充分利用《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条例》加强单位的管理,对忽视单位内部安全、案件多发、整改不力的单位坚决予以依法行政处罚,并通过媒体公布曝光。

  文/ 本报记者 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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