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3月1日执行 银川要求停售保健蜂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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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13:40 新华网 | |||||||||
新华网银川3月6日电 (江澎) 从3月1日开始,国家执行蜂蜜强制性标准。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大商场、超市停止销售儿童蜂蜜、中老年蜂蜜及保健蜂蜜,对不符合新的国家标准的蜂蜜,在11月1日前可降价销售,之后禁止生产、销售。 新的国家蜂蜜强制性标准规定:蜂蜜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淀粉、糖类、代糖类物质,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防腐剂、澄清剂、增稠剂等异物,如果在蜂蜜中添加其他矿物、生物
银川市质监局在2月15日前,已经对银川市各大市场、超市销售的上海、北京、青海、陕西及本地产的蜂蜜进行了抽查并送检,待检验结果出来做进一步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