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建议执行去年12月的煤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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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10:51 中国消费网 | |||||||||
昨日,在电力系统召开的“电力保春节两会期间电煤供应”会议上,有电力企业建议,为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电力供应,在双方价格矛盾解决之前,2006年一季度电煤价格暂按2005年12月份合同价格执行。 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负责电煤和燃料油的计划、分配、订货,该公司总经理解居臣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政府要放开市场,电力行业坚决维护国家政策,但是市
据称,去年电煤价格整体上涨17%,远远超出国家发改委制定涨幅度不超过8%的标准。但去年煤炭供应紧张,电力企业被迫接受了,今年在煤炭供应趋缓,价格不断下降的形势下,整体再上涨10%,无疑要将电力企业推向死亡边缘,电力企业无法接受这一涨幅,而且电力企业认为这个涨幅已经达到了政府提出的“大幅上涨”的标准,政府应该给予平衡。解居臣指出,一个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关系国计民生,不同于农产品或者工业性产品,不能拿其中的一部分用来牟利。(编辑: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