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担心领不到工资提出辞职 老板公证不欠薪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7:12 北京晨报 | |||||||||
晨报成都专讯 1月14日上午,四川省成都蜀都公证处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公证:一保洁公司老板为挽留两位因担心领不到工资要辞职的部门经理,和员工签订了“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拖欠工资,绝不当老赖”的协议,并且到公证处作了公证,成了全国首例老总和员工公证“不拖欠工资、不当老赖”第一人。 高小萍和陈凤霞都在成都某保洁公司担任部门经理,带领了几十名工人,但自从这个
14日上午,李天文带领二人来到成都蜀都公证处,手里握着一张他和员工签订的“保证不拖欠工资,我不当老赖”的协议。公证处领导对此感到很奇怪,不过,在经过详细咨询并考虑后,公证处受理了这项特殊的公证。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完成了整个公证的第一步。当被告知该协议已经受理完成时,陈凤霞、高小萍高兴得眉开眼笑,就连签字时双手也在发抖。“公证了,就进入了法律程序,我们就不担心了。” 成都蜀都公证处的范凯告诉记者:对于这项特殊的公证,他们认为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的,因为老板和员工签订的协议,也就是一个有效合同,我们在公证他这个合同的有效性,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合情合法的。“只是他协议的内容很奇怪,像这种内容作公证,我们还是第一次遇见。”该公证处李主任说,到目前他们也没有在国内听说过有此内容的公证。《成都晚报》供稿/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