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入境到入口 解读一条灰色的野味经济链(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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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11:10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12月11日专电 (记者 李嘉)“有翅膀在天上飞的只有飞机不吃,有腿脚在地上走的只有凳子不吃”,这个笑话真实地折射了广西、广东部分居民喜好以野生动物为膳食的风气。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应运而生的一条由走私境外野生保护动物活动和地下交易市场、酒馆饭店、食客等多个环节构成的灰色“野味”经济链,暴露了执法监管和法律惩处等环节的“盲点”。
案例剖析:走私境外野生动物成为“野味”主要来源 从10月16日至今,广西北海市林业部门在广西、广东交界的山口检查站查获了4起偷运野生动物案。北海市林业局执法支队支队长邓富说:“在16日、20日、31日的这3起案件共查获3000多只禽鸟。在边境城市防城港市东兴口岸一带装货的这些禽鸟,可以判断都是从越南走私进来准备运往广东湛江等地的。” 巨额暴利是境内不法商贩和境外偷猎者勾结从越南走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主因。记者在广西南宁、北海等地进行暗访时,听到一些出售“野味”的餐馆老板介绍,“龙凤汤”中鹰、鹤的主要来源在越南和缅甸等国。这些鸟禽在境外的出售价格大概是每500克人民币8元,进入到广西、云南边境省区要40到60元,卖到广东涨到70到100元;而到了餐馆食客嘴里每500克的要价为130到150元。 据公安部门和海关部门反映,中越边境非法收购、倒卖和走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产品的活动十分猖獗。目前,中越边境走私倒卖野生动物犯罪已经形成了固定的陆上路线:广西边境的凭祥、东兴两市是野生动物走私入境的主要通道,在这些通道上,利用数千公里边境线难以管理的漏洞偷运野生动物已经成为了不法分子的惯用伎俩。毗邻广东的梧州市和北海市是野生动物从广西进入广东的主要通道,不法分子往往将野生动物藏匿在大型货柜车、冰冻车箱中,采用人货分离的办法以逃避森林公安机关的检查。 由于我国公安、海关、林业等部门在中越接壤的边境口岸加强围追堵截,从陆上通道入境越来越困难,海上运输成为中越两国不法分子贩卖野生动物的新途径。北海市林业局副局长唐永彬说:“跨越中国和越南的北部湾海域面积达到12﹒8万平方公里,以现在的人力、财力和设备查处混杂在正常捕捞的渔船中走私动物的船只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部分营业场所贩售“野味”异常活跃 记者在广西南宁市的一些禽类交易市场和中型餐馆暗访时发现,这些营业场所为了满足部分热衷吃“野味”的南宁市民的需求,正在大肆出售来路不明的野生动物。 11月18日下午,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来到位于南宁市长湖路和宾湖路交叉地带的一家餐馆。据知情人介绍,这是一家在当地很有知名度的专吃“野味”的餐馆。服务员告诉记者:“来我们这里主要是喝汤,600元到3000元的一锅汤都有。餐馆没有菜单,想汤里下蛇、龟、鹰或者其它野味可以由你直接点,也可以带你去厨房边看边点。” 在服务员的带领下,记者在一楼厨房旁看到了用编织袋和铁笼装着的蛇、龟、鹰和猫头鹰的活体。据服务员介绍,冰箱里还有蛤蚧、鹧鸪、水鸟等已经宰杀好的动物。这些用于熬汤的动物基本上都是“纯正”的“野味”,不是养殖的。 南宁市民吃喝“野味”风气由来已久,不少餐馆也有意识地向消费者提供这样的菜肴以谋取利益。据知情人介绍,这些餐馆的“野味”大都是从济南路上的已经存在了数年之久的一个野生动物交易市场上采购到的。 日前,记者在这个被南宁市民称为“交易场”的地方暗访时看到:20多米的小巷里,公开摆设有10多个专营野生动物的摊位,人来人往,好生热闹。摊位上各种各样的长蛇、飞鸟、走兽在笼子里挣扎,当中还有被认为是非典祸首的果子狸。摊主们表示,这些动物“绝对都是野生的!每天都有人送货过来。” 据熟知行情的人士介绍,广西的“野味”市场与广东相比可谓是“小巫见大巫”。广州既是一个巨大的野味消费市场,也是流向内地以及港澳地区的集散地,市内的不少农贸市场等都是境外野生动物的主要交易点,许多餐馆和普通市民都到这里购买“野味”。广西北海市林业部门负责人证实这种说法:“从走私入境的绝大部分野生动物途径广西后直接进入广东,因为在那里出手的价格要比在广西高出好几倍。 “卖者有罪食客无罪”怪圈助长“野味”吃喝风 这是一个“卖者有罪、食客无罪”怪圈:目前,执法部门处理关于走私、贩卖野生动物案件中,都只是惩处那些依靠买卖、贩运环节获利的犯罪分子,而看不到一名由于吃野生动物受到处理的食客。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局的一位官员认为,在这条灰色“野味”经济链中,如果堵住了食客这个终端环节,那么走私、贩卖、制售等环节也就自然无法存活。 19日傍晚8时左右,记者在知情人介绍的那家“南宁市很有知名度的专吃野味的餐馆”的停车场看到,停放在这里的轿车有30至40辆左右。服务员告诉记者:“餐馆有30多个包厢,天天爆满,没有预定不太容易拿到位子。”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喜欢到餐馆吃“野味”的食客主要出于两种心态——第一,以野生动物为膳食可以进补,因此餐馆里用鹰、蛇、龟等动物熬制的“龙凤汤”“海陆空汤”就特别受欢迎;花大价钱请人吃野生动物特别显得有“面”子,因此蛤蚧、穿山甲、蟒蛇等国家级保护动物做出的菜肴虽然价格昂贵却最受青睐。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野生动物保护人士提出,按照这些法律法规,执法部门可以对买卖国家级野生动物的不法分子、出售“野味”菜肴的饭店业主进行查处,但是大吃“龙虎凤会”大喝“海陆空汤”的食客该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却没有明确的说法,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部分消费者的吃喝“野味”习气。(完) |